鼎城区:2014年预算编制具有五个显著特点
2014年,鼎城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和加强:
一、扩大预算编制范围,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完善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核心内容的“四大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一是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级提前告知部分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缩小预决算差异。二是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将全部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细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三是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政府出资或持有股份的企业范围内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资金使用。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财政部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基金收支全口径编列。四个预算同步推进,完整反映政府收支规模和管理活动。此外,编制好公共债务收支预算,全面反映政府公共债务借入、使用、绩效和归还情况,防控债务风险,做到“以计划定融资,以融资促建设”。
二、突出“三公经费”压减,大力控制行政成本。严格按照省、市、区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行政支出管控举措,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2014年区直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不增长。在2013年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公务接待费压减15%以上,出国(境)及国内学习考察费压减20%以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压减5%以上。
三、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以项目库为核心的项目预算滚动管理,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一是严控项目资金增长,2014年除上级民生政策性提标项目和区委、区政府决定的 “三改四化”、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外,其他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增长。二是细化项目资金,提前开展项目论证、审核工作,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项目资金原则上必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三是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各单位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应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要结合结余结转情况安排2014年预算,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预算约束,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2014年除政策性减收增支以及突发性重大开支外,一律不调整预算,确需追加的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批后执行。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努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一是对部门申请安排的5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除提供相关依据外,必须报送绩效目标,不报送绩效目标的,财政部门不受理。项目的绩效目标和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二是强化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2014年,区人大财经工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照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或发生挪用的予以调减或取消。
五、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按照各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预算公开反馈机制。一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区财政部门公开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决)算报告、报表;报送区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部门和单位,主动公开经审查批准的收支预算总表,并附相关说明。二是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区财政局公开全区汇总“三公”经费情况;各预算公开部门按时公开本部门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等内容。三是推动项目支出公开。对纳入公开目录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公开工作,合理安排支出,细化预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