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降低14类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0月30日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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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10月1日起,桃源县降低了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此次降低收费标准将大大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10月1日起,涉及全县14个部门的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都实现了大幅度降低。其中:公安部门收取的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降幅最大,由每本400元降为200元;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另外,司法、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卫生、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考试、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管理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等14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也相应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