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财政“四个介入”推进监督转型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津市紧扣财政监督转型改革主题,探索推进“四个介入”,使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得到了及时有效监督。
一、介入预算编制。按照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编制要求,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对收入预算,逐项核定财政项目,防止任意隐瞒、少列,压低收入。对上年已有的正常收入被削减的,一一审核其政策依据;对支出预算,严格按编制部门文件核实人头经费,按定额标准核实公用经费,按政策要求核实专项经费。
二、介入预算执行。按照人大批复的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对预算资金,查证是否超进度、超额度拨付,防范资金风险;对不同预算科目资金,查证是否擅自调剂,防范资金混用;对专项资金,紧密跟踪资金去向,防范套取、截留资金;对预算收入免、减、缓情况的,查证政策依据是否充分、审批手续是否到堂,防范“人情税”“关系费”。
三、介入决算审核。按照财政决算真实反映财政收支的要求,全面介入财政决算工作。一是检查支出的真实性。包括各项收入、支出是否凭证齐全,资金账户余额是否账实相符。二是检查支出的合规性。包括“三公经费”是否超预算、是否存在铺张浪费,专项支出是否滥发奖金补贴,是否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三是检查支出的科学性。重点就社保社救等民生投入是否达到标准,各项投入比例是否恰当,财政收支是否平衡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介入绩效管理。一是明确所有的专项必须拿出绩效考核的定性、定量指标,方可纳入专项支出项目库;二是明确每年必须抽查8-10个重大民生和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邀请人大、纪检相关代表和行业专家组成评价组,评价资金投入效益,并作出公正、公开评价。三是明确评价成果运用,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不高的项目,在下年编制预算时调减资金或取消项目,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管理混乱的,通报纪检和组织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