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2013年财政工作成绩显著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年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000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936万元,增长11.03%。完成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67万元,增长10.52 %。规范强化税收征管,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确保收入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累计完成税收83540万元,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2.4%,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0.91%,比上年同期提高了近2个百分点。同时,加大了对政策研究力度,密切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全力以赴争取了上级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到位上级专项资金及财力性转移性支付资金21.4亿元,同比增长15%。
二、服务职能有效发挥。石门县财政局充分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围绕工业经济发展、项目提速增效、招商引资等工作,采取了本级预算安排、对上争资引项、调度等方式,全力推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2013年共筹集资金5.6亿元,支持了交通、水利、城建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了县域经济发展硬环境。拨付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了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硅砂工业园、赛奥征地拆迁等项目;拨付资金1300万元,兑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固定资产投入奖励,为企业引进创造了良好的财税环境;拨付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和信贷投放增量奖励210万元,免征中小微型企业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促进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全面落实涉农补贴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补贴33项,资金1.69亿元,户均受益900元.
三、民生民本较好保障。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一般性支出基本实现了零增长,全年财政总支出达到25.4亿元,同比增长20%。一是政权运转保障明显增强。在常德市“省直管县”中率先将津补贴标准提高到2.04万元,并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差额人员财政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1.65万元提高到2.5万元,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比照全额人员标准全面落实;村均转移支付提高到8万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近3万多元;乡均公用经费达到62万元,保障水平位居常德市前列。二是民生民本保障基本到位。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支出实现了大幅度增加,各项民生工程得以顺利推进和实施。企业退休职工、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待遇月均分别提高了198元、65元、20元,五大保险累计支付3.8亿元。覆盖城乡各类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立,为10.4万名60岁以上农村老人支付了养老金6542万元。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住院补助率达77.8%,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改革延伸到村,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启动。教育投入加大, 改善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办学条件,完成了76个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和4所幼儿园建设,发放困难家庭幼儿入园补助共140万元,加强了城镇困难群体住房保障,投入资金1.1亿元,完成了公租房建设813套、农村危旧房改造1600户、垦区危旧房改造1022户、城市棚户区改造200户,完成了廉租房实物配租2628户。三是“三农”保障逐步提高。拨付资金2.5亿元,有力的支持了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饮水、能源沼气、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000万元,推进了柑橘、茶叶等农业优势产业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扶持一批运作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有效促进了优势产业的提质增效。整合资金6000万元,完成了2.6万亩现代农业优质稻产业项目,并高质量地通过省级验收。投入资金1000 万元,大力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拨付资金2460万元,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奖项目328。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到7个,筹集了保费补贴919万元,补损425万元。
四、运行机制明显完善。2013年,石门财政全面实施了以“核定支出范围、经费定额保障、税收收入共享、完善乡财县管、一定五年不变”为主要内容的新一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了对乡镇公共服务保障力度,制定了更加优惠税收分成政策,促进了乡镇事权财权统一,增强了乡镇加快发展的信心和能力。深入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消征收政府调控金,探索实施了县直单位公用经费公类定额保障改革,完善优化了预算单位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剔除了效益不高的零星专项3560万元,极大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和配置效益。全面推进了预算信息公开,将全县所有单位部门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上全部公开,目前已公开民生民本、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达245项。加大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全年累计集中支付金额23.4 亿元,直接支付比例达97%,扩大了公务卡实施范围,出台了《公务卡结算强制目录》,累计办理公务卡结算860万元。加强了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等工作的规范管理,有效提高了财政支出效率,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4.6亿元,节约了资金4520万元,节约率达10.2%。评审了政府投资项目589个,评审金额10.2亿元,审减1.1亿元,审减率为11.4%。启动了预算绩效管理,单设了绩效评价机构,制定了《关于组织实施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的暂行办法》、《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内部工作流程》三个文件,从综合性规章、专业性操作规范、财政内部业务流程三个层面,对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评价指标和标准、组织方式与评价方法等作了规定,选择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财源建设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等12个专项进行绩效评价试点,并将评价结果和2014年预算安排挂钩,调减绩效评价较低专项350万元,有效探索财政管理新途径。
五、财政管理更加精细。为严格专项资金的管理,石门县财政局制定了《石门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审批、使用、监督等进行了系统地规范,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确保了专项资金在各个环节安全高效运转。加强了财政监督,组织了资金安全大检查,对监管失位、缺位情况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提高了监督效能。积极推进了厉行节约工作,制定了《厉行节约压减行政支出工作方案》,通过指标控管、预警止付、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举措,加强了单位行政支出管理,全县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会计管理基础工作更加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单位57个,2013年全年共举办会计继续教育人员18期,普训农村财务人员1192人次。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固定资产购置报批程序,完成了事业单位、执法单位公务车辆清理。调剂和处置了国有资产24宗,完成了国资经营收入45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