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石门县投资评审节约资金一亿元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1月14日 09:32 【字体:

  2013年,石门县投资评审工作成效显著。该县投资评审中心全年对589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评审,评审项目总造价达10.2亿元,审定工程造价9.1亿元,审减工程造价1.1亿元,审减率达11.4%,有效地节约和使用了财政资金,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评审范围不断扩大。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使得投资评审的范围不断扩大,石门县投资评审工作与时俱进,评审的范围已包含了所有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涵盖了交通、水利、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征地拆迁等各个领域。只要是需要财政支出的领域,投资评审工作就及时跟进、覆盖,并配合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做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核查和相关效益评价分析,实现了财政投资评审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部门在投资领域的权威性和发言权。

  二是评审速度不断加快。强化了“限时评审”。根据项目不同规模,明确不同的评审时间。如:投资额100万以下的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100-500万的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500-1000万的项目,12个工作日内完成;1000万以上的项目,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了“委托初审”。针对临时性、突发性安排的重点项目,实行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初审,再由评审中心进行复审的办法,克服了任务急、时间紧、人手少的矛盾,提高了评审速度。实行了“同步评审”。针对部分特殊性项目,如土地征用项目的评审,采取“同步评审”的办法,与国土部门同步进行现场踏察,避免了二次踏察,为项目的早日开工争取了时间。

  三是评审质量不断提高。在加强“内外三审”的同时,石门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还在项目前期立项、规划、设计上全面介入,全面参与,从源头上细化预算、控制支出,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预算编制质量。同时,围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基建资金拨付环节实行“先评审、后拨款”的工作机制,在国库拨付工程项目资金之前,由评审中心进行专业评审,减少国库集中支付的风险,对支付资金的准确性提供可靠依据,使支付工作做到了有理、有据,进一步发挥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势。


2013石门县投资评审节约资金一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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