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财政突出三个保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2月13日 09:24 【字体:

  今年,石门县财政局将强化职责、狠抓落实,突出三个重点,保证民生优先,确保县域社会经济迅稳、有序、健康发展。

  一、突出保障民生。按照“守底线,补短板,建机制,可持续”的原则,坚决做好民生民本保障,继续加大民生社会事业的投入,优先保障民生民本法定配套支出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大民生支出。为实现“学有所教”,安排高职中、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2762万元、幼儿园建设资金180万元,“两助两补四免”配套463万元,公用经费提标161万元等。为实现“老有所养”,安排城乡低保配套、新农保配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配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购买社会养老服务及优抚、五保户、孤儿、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生活补助4558万元。为实现“病有所医”,安排新农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配套2213万元,职工医疗补助650万元,医疗救助335 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87万元,医院建设配套410万元等。为实现“劳有所得”,安排再就业平台建设资金520万元。为实现“贫有所济”,按人均3元标准安排扶贫专项经费180万元。

  二、突出保障运转。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分别按基本工资的7%、0.7%、1%安排,大病互助按42元/人安排。住房公积金按职工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总额的12%安排。四大家、部委办、县直科局公用经费分别按人平2万元/年、1.5万元/年、1.2万元/年安排。乡镇机关公用经费1140万元,乡镇低限运转奖励性补助2000万元,乡均157万元。乡镇站所差额人员财政补助617万元,人均2.83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784 万元,村均8.4万元。武陵山片区人才津贴配套635万元。乡镇中心学校公用经费129万元。今年将继续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年接待会议培训费、车辆运行费、其他非生产性开支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务业务费的30%、30%、40%。

  三、突出促进发展。立足经济提质增效,积极筹措资金,发挥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和企业技改的投入,全面落实税费优惠、财政贴息、贷款担保、税收奖励等扶持政策,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着力培植骨干税源。支持园区攻坚。做到项目园区摆布,资金向园区倾斜,完善园区路网等基础设施,扶持标准化厂房建设,优化园区功能布局,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和吸纳能力。通过财政投入、融资放大、特色申报、争取试点、吸引民资等渠道,大力筹措资金,全面推进石门县城区“三改四化”进程,打造一批特色小城镇,提升城镇品味。全年安排园区及工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财源建设资金600万元,科技发展资金150万元。安排生态功能区建设专项3200万元(其中农业发展资金1200万元,生态旅游专项2000万元)。安排交通建设专项4000万元,城建资金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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