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把好“四关”,严控“四费”支出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3月07日 10:05 【字体:

  近日来,汉寿县财政监督检查局会同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五个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严格把好招待费、学习考察培训费、会议费和交通费等“四费”支出的报销关、公示关、报告关、检查关,从严控制“四费”支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把好报销关。出台了《汉寿县“四费”支出管理办法》、《汉寿县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报销程序,要求各单位来客凭公函接待,做到非工作性质一律不接待,工作接待严格按照标准,坚持现金结账、一支笔审批、“三单合一”报账制度。制定“四费”支出公务卡报账目录,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

  二是把好公示关。出台了《汉寿县“四费”支出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纳入财政预算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共160多个单位,每季度将本单位的招待费、学习考察培训费、会议费和交通费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三是把好报告关。制定了《汉寿县“四费”支出月报表》,要求全县财务独立核算的副科级以上单位在每月8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四费”支出情况汇总,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县财政监督监察局和县纪委党风室,并对上报情况进行审计,开展不定期抽查,对虚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是把好检查关。对全县160个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四费”支出情况实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标准接待,会议费和交通费支出明显不合理,不按程序审批、不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和“三单”(接待通知单、点菜单、税务发票,简称“三单”)等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公务接待的审批和监管制度。对检查中反现的发生同城互请、虚假报账、超标准接待等问题的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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