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出台五条措施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物业管理
近几年来,澧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符合条件入住的居民越来越多,如何加强和完善后续物业管理,真正让长期处于弱势群体的老百姓解除后顾之忧,使之安居乐业,已成为各级政府亟待探索和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日前,澧县出台五条措施,加强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后续物业管理。
一是配套设施。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备水、电、路、燃气、电视、电信宽带入户等,绿化以20公分常绿乔木搭配草皮砖,最大限度满足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为便于小区管理,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修建永久性围墙、门卫传达室、公共会所及物业管理用房。
二是厘清责任。保障性住房小区建成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住保办、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三方共同签订《澧县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指导议定书》和《澧县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费议定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2013年,县住保办与澧阳镇、澧澹乡的10个社区居委会分别移交保障性安置小区16个。
三是规范行为。为有效控制入住对象房屋装修时随意敲墙打洞、破坏整体结构,县住保办在给保障性住房入住对象发放钥匙的同时,对每个对象收取了一定金额的房屋装修质量保证金;同时明确所在社区居委会加强监管,待房屋装修完成后,县住保办会同居委会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退还质量保证金。
四是筹集经费。小区物业经费来源采取“三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即小区居住户出一点;小区门面、会所经营收入补充一点;县财政补贴一点的办法解决。根据合同约定,2013年县财政共补贴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34万元。
五是纳入预算。为使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更加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县财政预算时,将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补助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上调,为小区物业管理提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