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常德汉寿首发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3月28日 11:01 【字体:

  3月21日,湖南省第一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常德市汉寿县酉港镇农村信用社发放。该镇晨阳村河家堰水产养殖合作社理事长陈德友,用292亩水面10年的经营权作抵押,成功贷款50万元。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拓宽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渠道,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今年以来,该县经过反复调研,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管理办法》明确,土地经营权必须合法有效。家庭承包的,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取得的,转让、出租、入股、互换、转包得到的,只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人与借款人主体一致,都可以申请贷款,但不能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管理办法》要求,抵押面积尽量集中连片,种植粮食面积不低于100亩,种植经济作物和养殖水面的,面积都不能低于50亩,且经营存续期在5年以上的,才能办理经营权抵押贷款。

  据悉,省经管局还将该县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操作办法作为“模本”,拟在全省进行推广。


全省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常德汉寿首发

9973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