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财政四举措助力“人才强县”战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4月18日 10:18
【字体: 大 中 小】
一是强化人才经费保障。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将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保障范围,并随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2014年,县财政安排“人才经费”60万元,列入县委组织部部门预算,主要用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及表彰奖励等支出,为“人才强县”战略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了《桃源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资金筹措办法、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原则、资金审批程序和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管理规范,促进全县人才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三是推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县财政将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纳入201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年初,县委组织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了专项实施进度计划、专项长期绩效目标、专项年度绩效目标、专项年度绩效指标和保证专项实施的制度和措施,向财政部门递交《关于申报2014年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的报告》;县财政行政政法股、绩效评价股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批复,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将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专项资金检查范围。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力量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