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财政强力保障实施“四个一”人才工程
常德市财政为助推人才强市建设,积极保障实施“四个一”人才工程(5年内,在全市骨干企业中新建1个以上国家级企业科技创新平台、10个以上省级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在全市引进100名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引进1000名以上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的人才)。
一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行“一奖一补”的扶持政策。对新建国家级、省级以上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的骨干企业,从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经费配套补助,分别给予企业法人8万元、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企业分管负责人5万元、3万元奖励;一年内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的,从科技经费中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0万元配套补助。
二是支持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与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学位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后,除享受安家补助、事业启动资金、住房和生活等补贴之外,还可根据相应人才标准分别获得同级财政发放的20万元、6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专项补助,分三年补助到位。同时,帮助解决好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家属就业问题,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社会保险服务。
三是支持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为保障部分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技术性强的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每年从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集中公开考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的人才,并定期组织培训深造;支持设立“人才工作奖”,鼓励本市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