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向低保五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6月09日 11:03 【字体:

  去年8月至12月,桃源县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平均涨幅连续5个月超过3%。按照《湖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指导意见》(湘价综〔2011〕90号)关于“持续3个月,每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价络涨幅超过3%,即启动价格临时补贴”的规定,为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日前,该县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本次“联动机制”共惠及全县低收入居民5.35万人,补贴金额共计535万元。


桃源县向低保五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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