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四举措规范社保财政专户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7月17日 10:50 【字体:

  为确保社会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今年6月,津市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推出四项举措着力规范社保财政专户管理。

  一是实行专户归并。将原来分散在7家商业银行的16个社保资金财政专户,按类别归并为3个社保财政专户,分设在3家银行,每家银行只设1个社保总账户,以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二是实行独立核算。在3家银行每个社保总账户下,按照一项基金只设一个子账户的原则,分基金用途、分险种为各项基金分别开设子账户。各项基金子账户实行分类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以保证各项基金独立封闭运行。

  三是实行定期对账。建立社保专户管理制度,明确财政部门每月底与社保经办机构核对一次各项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明确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每月8日前与开户银行核对一次上一月的各项基金总账,以确保社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

  四是实行结余转存。通过对各项基金的资金结余情况、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进行精确测算和分析,将部分大额结余资金转存定期,以争取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主动协商开户银行按险种对社保专户活期存款给予优惠利率计息,以实现社保基金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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