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小资金撬动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2月27日 10:14 【字体:

  2015年,桃源县紧跟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主动谋划,落实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激发农业生产者种植热情,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稳定发展,实现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生态化、创新化的新效应。

  一是整合资源改善设施条件。整合涉农项目,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粮食主产区集中、向新型粮食生产主体倾斜,建成高标准良田8万亩;鼓励集体建设的连片高标准农田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有效解决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耕地流转稳定难、机械耕作难、集中管理难等问题。整合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现代农业示范县等项目、重点支持规模稻米加工企业,建设标准厂房,配套仓储物流,实施技改扩能,提升稻米深加工能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成粮食加工物流聚散地。

  二是探索新型规模生产方式。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积极引导承包农户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开展互动生产等方式的联户生产经营;支持依靠家庭自身劳动力和简易农机具、流转耕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发展;探索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合作社经营等方式发展粮食规模生产;支持涉农企业主、农村能人等适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通过流转耕地和托管等方式,发展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10家自身流转耕地1000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

  三是加大投入激发种植热情。采取财政资金引导、项目资金奖励等办法,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农业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对流转面积50—99亩、100—199亩、200—299亩、3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分别补贴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扶持10家流转耕地1000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每家补贴5万元;对新建10吨以上稻谷烘干设备的大户和合作社,每台(套)奖补2万元。安排水稻集中育秧专项资金500万元,按每亩秧田1500元的标准对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进行补贴;安排粮食生产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高产创建、专业化防治、配方施肥及先进奖励;安排国家粮食统计数据监测点专项资金50万元;安排特色稻米品牌创建及网络销售平台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

  四是落实政策健全机制。严格执行种粮补贴发放政策,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直发到户;及时发放新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积极对接农业保险政策,对5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专业户实现愿保尽保,探索选择运行规范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支持建设稻谷烘干、农机具库棚和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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