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近日,鼎城区政府专门出台了《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从严格预算编制入手,健全内控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强化财政职能监督,严把国库集中支付支出关口,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各预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时,严格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支出预算控制数将支出全部细化到具体功能科目与经济科目,经区财政局归口股室严格审核后,形成细化预算草案。预算单位在申报支出指标时,需按细化预算申报,年中追加指标也应先细化后申报。区财政局归口股室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逐笔审核并明确支付方式(直接或授权),对细化不具体的支出不审核。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严审原始凭证,对不按细化预算执行的支出不得受理。
2.规范各项待遇发放,严禁违规发放各类补助。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的津贴补贴发放项目及标准,严禁新增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发放补贴补助。对上述文件未予明确的项目,除上级政府行文或上级业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且经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财力允许实施的外,不得认可。
3.厉行勤俭节约,严控行政成本。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和区内制定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外出、公务接待及会议管理方面的规定,加强公务外出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公务开支标准,从严从紧控制行政成本。二是严控“三公”经费,年初下达“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年中除职能调整、机构撤并外,一律不得调整。对“三公”经费支出超控制数的单位,支付局停止受理相关报账手续,坚决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三是严格落实公函(接待清单)制度,对无公函(接待清单)的接待事项,支付局不得报账。四是会议实行分类管理,严控会议天数、规模及标准,会议费支付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确保会议费只减不增。
4.完善政府采购预算,规范采购行为。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南省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14]18号)、《常德市鼎城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试行)》(常鼎政办函[2012]60号)等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配备标准,对单项或批量2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二是严格预算管理,在科学预测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口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除上级专项安排和本级预备费追加外,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年内不得安排采购,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受理采购事宜。三是严禁未经批准自行采购,对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支付局不得报账。
5.规范投资评审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和区级关于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所有纳入投资评审范围的项目按程序严格审核。二是严格执行《常德市鼎城区政府投(融)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办法》(常鼎政发[2012]14号)和《常德市鼎城区政府投(融)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程序规定》(常鼎政发[2012]15号)有关规定,规范政府投(融)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变更行为,严控工程造价。三是实行计划评审,强化评审结果运用。各预算单位年初要编制年度评审计划,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区投资评审办出具的预算评审结果为招投标上限值,决(结)算评审结果为付款最终依据。
6.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一是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发放人员经费,弥补运转经费不足。严禁各专项资金之间相互调剂、混合使用。加大上级与本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避免重复安排、多头安排。二是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对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上级专项安排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结转年度分别超过一年、两年的,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
7.突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和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公众监督。二是继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对部门要求安排5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项目,除提供相关依据外,必须报送绩效目标,不报送绩效目标的,财政部门不得受理。三是强化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和当年预算调整的依据。
8.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把支出关口。一是扩大集中支付范围。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必须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财政支出应严格按细化预算的经济科目执行,且将资金直接支付到补助对象、商品及劳务供应者。二是强化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授权支付中的公务卡支付额需达到70%以上,以减少公务活动中的现金使用,简化财务结算和报销流程,增强公务支出透明度。三是严把实有资金账户关。严格执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办法,对区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清理核销,对新设临时账户必须按规定按程序从严审核办理。四是运用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超进度超预算控制额的“三公”经费支出实行网上预警止付,对不符合财经制度的支出,支付局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9.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对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完善,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账户管理、资金收付、账务处理、往来管理、对账管理、印鉴和票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监督管理在内的科学严谨、规范高效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二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定期开展内部稽查,对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三是定期组织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有关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