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政助力环保事业确保天蓝水绿
近年来,澧县财政按照“生态立县”的战略部署,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环保事业,确保天蓝水绿!2014年,全县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和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率均为100%,县域空气达标率90.67%,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生态环境建设类资金7000多万元,建立跨年度预算保障机制,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安排专项资金1.9亿多元,持之以恒支持城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家园建设。
大力推进水源地保护。2014年,澧县人民政府颁发了《澧县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39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县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00多万元对整治好的乡镇、企业给予奖励;依法关停了53家畜禽养殖场和5家违法企业,整治了77家企业和养猪场,解除了6处水库养殖合同,重签了11处水面管护协议。
大力整治城区环境卫生。三年来,县财政每年安排污水处理专项资金900万元,环卫“三清”专项资金1850万元,将环卫清洁、清扫、清运和污水处理推向市场,政府购买服务;每年安排垃圾转运场建设还本付息资金330万元、运转经费200万元、垃圾处理场建设还本付息资金1200万元、渗滤液处理技术费155万元,城区垃圾处理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2013年开始,县财政逐步投入2300万元,按照每平方公里1座的标准,已在城区修建了23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缩短了垃圾存放时间,减少了二次污染,基本实现了城区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健全了城区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大力推进植树造林。6年来,县财政已累计安排城市生态林建设资金1800多万元,2015年,更是将植树造林专项资金年预算增加到了2000万元。财政投入撬动了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注重公益元素,采取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各类投资1.2亿元在县城区植树造林7000亩,以植树造绿为主建成一批“点、带、圈”绿地,在县城内部建成纵横交错的“绿网”,外部形成闭合的“绿圈”,争取年底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大力推进农村生态创建。2年来,县财政安排乡镇生态家园建设奖补资金500多万元,支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安排乡村生态规划修编资金150多万元,鼓励乡镇、村申报国家、省、市级生态乡镇、村。截止2014年底,全县已获命名的省级以上生态乡镇28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以上生态村61个(其中国家级3个),市级生态村72个。农村环境的治理,提升了环境承载能力,实现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