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打造“四个”评审,确保评审结果可信
澧县财政投资评审“求规范,重创新”,不仅在内部控制、过程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强化了措施,更重要的是创新了财政评审方式,坚持直接评审所有财政投资项目,据统计,该县近三年来,共评审项目1558个,评审资金62.23亿元,审减资金13.26亿元,综合审减率达到21.33%,平均每年为政府投资节约财政资金4亿多元。不仅有效的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保证了评审结论的客观性、公平性。
一是抓住一个核心,打造标准评审。财政投资评审的核心就在于其公平性,多年来,我县将标准化建设作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定额规范和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进行评审,做到一把尺子量,一个标准审。同时我们对各类定额规范中计价标准相差悬殊,与实际价格水平出入较大的定额子目进行认真的分析探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合乎实际的调整,确保不同建设单位的同类项目之间、同一建设单位的不同项目之间的评审尺度趋于一致,平衡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水准,以保证工程计价水平的客观公正。
二是实行两个覆盖,打造全面评审。对县域内所有财政投资项目实行财政投资评审全面覆盖,列入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不仅有工程建设项目,还包括信息化建设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如县城区保洁、城区园林养护)、印刷出版项目等等;对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实行财政投资评审全面覆盖,实现了对财政投资项目从预算、实施到结算的全过程的监督。有效扭转了过去“部门点菜、财政买单”的被动局面,使我县政府投资始终在“部门建设、财政把关”的轨道运行。
三是严把三个关口,打造质量评审。为了确保评审结论的客观真实性,澧县财政投资评审一方面严把资料审核关,在评审工作开展前,广泛收集资料,对项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施工合同、隐蔽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评审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严把现场勘查关,施工过程中,深入现场,对照原始资料,逐项核查;三是加强了对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监督力度,对所有结算项目、施工中的隐蔽项目,可能存在造成“三超”的变更工程,评审人员必到现场了解情况,实地踏勘,工程验收时,评审中心须有2人以上到场,验收结果由施工方、建设方和评审中心共同签字认可,提高项目评审“公平”的最大值。
四是实施项目四审,打造廉洁评审。多年来,澧县采用评审中心直接评审的模式,始终坚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初审、中心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初步复审、中心复审负责人定案复审以及中心主任终审“四审”一贯制。这样,项目评审各个环节均由评审中心实施,评审流程规范、评审环节容易协调管理;其次,评审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由评审中心按照评审时效考核计算发放,避免了评审过程中评审利益双方或三方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问题;同时,对评审人员的评审过程用制度进行了有效管理和约束,保证了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