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强化政府重大专项资金预算源头控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5月1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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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澧县财政预算安排政府重大专项11个,资金总额9668万元。与去年相比,项目压缩了2个,但资金总额却略有增加,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绩效,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县财政要求资金再分配部门按照五大原则细化预算方案。
一是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安排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坚决杜绝挪用、套取专项资金情况发生;二是突出重点。按照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加强资金整合力度,资金安排上不撒“胡椒面”,不搞碎片化;三是细化到项。细化到具体项目和项目实施单位,并说明细化项目的编制依据,对安排重点不突出、预算细化不具体、资金整合不到位的项目资金不予批准执行;四是经费控制。预备费必须控制在10%以内,主要用于解决项目内突发应急事项,必要的工作经费只能在预备费中解决。五是绩效挂钩。主动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审前置条件,并注明细化项目资金必须履行的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程序。项目实施后,组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项目来年预算将予以适当调整,对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财经纪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