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政助推县域工业供给侧改革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5月16日 00:00 【字体:
  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帮扶县域工业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澧县财政部门主动雪中送炭,制定助推工业经济调转促、稳增长组合套餐,支持供给侧改革。 

  增加财政保障。县本级预算新增工业发展引导资金2000万元,其中,增加助保贷业务和常德科技银行风险补偿金120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按照不低于1:10的比例融资,其余1000万元用于工业发展和科技三项;另向常德财鑫公司增加托管资金1000万元;争取省级“135”园区建设扶持政策,推进二期标准厂房配套和三期9.8万平方米标准厂房新建;每年扶持小微企业入驻创新创业园科技孵化项目20个。 

  落实减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亏损企业按政策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不符合减免条件的经营困难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缴纳县级所得额度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困难补贴;免收工业项目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或减半收取服务性收费;建立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互认机制,对于与工业项目行政审批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执行。 

  降低用工成本。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二、三类风险企业在原费率基础上向下浮动至80%;生育保险费率由0.7%降至0.5%;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由2%降至1.3%,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未欠缴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该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从2016年起,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每年不超过5% 

  加大金融扶持。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财政资金存款机制,鼓励银行金融机构稳定和扩大企业贷款存量;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生产设备的,县财政给予租赁利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执行央行基准利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工业企业放贷余额和中长期贷款年度新增25%35%以上,县财政给予奖励;对担保费率控制在1.5%以内的财鑫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优惠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鼓励转型创新。进行技术改造、新增设备投资额达300万元以上的,对新增设备投资额给予2%、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新组建省级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20万元;工业产品获湖南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称号或者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3—5万元。 

  优先本地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企业资金支出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本地产品。本地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采购和消费本地产品数额较大的,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2015年,全县完成本地产品采购2.6亿元,占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45%,同比增长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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