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四个着力强化集中支付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7月21日 00:00 【字体:
  今年上半年,津市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共办理支付业务2.9万笔,集中支付资金1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9亿元、增长14.6%。其中,直接支付比例约99%。另外,退付不合规支出150笔,退付金额480万元。在集中支付资金中,一般性公务支出得到有效控减,16月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300万元,同比减少100万元、下降8% 

  一是着力完善审核流程。按照分工协作、相互制衡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岗位职责》,强化审核岗位责任,规定在票据审核过程中,要求单位除提供完整、真实的附件材料外,一律按真实的会计事项填写经济分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数据真实。 

  二是着力清理实有账户。严格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全面清理体系外的银行账户。今年来,共销户12个工资代发银行账户,其中:华融湘江7个、建行2个、农行1个、工行1个、农商行城中营业部1个。 

  三是着力规范单位名称。积极跟进乡镇撤并和机构改革工作,及时合并预算单位帐户,调整预算单位名称,及时为改革单位搞好财政服务,今年来,支付系统共新增3家预算单位,更名9 家,停用11 家。支付系统调整后预算单位数为148家。 

  四是着力控管费用支出。在确认支付审核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控管单位费用支出,即对香烟、高档酒水、土特产品等违反规定的支出,一律不准报账列支;对来客接待支出,必须提供来客单位公函、接待清单等附件明细;对各单位招商引资费用和食堂伙食补助费用等,严格实行上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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