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创新试点工作机制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今年来,根据省农业委、省财政厅的安排部署,常德市桃源县以粮食生产为切入点,认真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强化工作举措,创新试点机制,试点工作取得了新型经营主体快速成长、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壮大、产业链条全面延伸、农业多种功能逐渐开发、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的良好结局。
创新主体培育机制,提升融合发展能力。为培育壮大产业融合发展的主体,提升各类主体产业融合发的能力,桃源县从两个方面创新了主体培育机制:一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区内重点扶持了100个生产规模在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50个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示范性家庭农场、10个经营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其中种粮大户按每户平均1万元以给予补助、家庭农场按平均每个2万元给予补助、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按平均每个5万元给予补助。二是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桃源农业社会化服务现状,从主攻薄弱环节着力,重点扶持了30家以机耕、机插、机收、机烘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0家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10家水稻专业化育秧服务组织发展。对各类服务组织新购置的大型烘干设备、高速插秧机、植保无人机分别按每台2万地、3万和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对水稻集中育秧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培育扶持,全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呈现出了总量扩张、规模做大、服务做强的良好势头。年内,共新增农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163个,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1家,新增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11家。新增15吨以上大型烘干设备32台套、新增水稻高速插秧机51台、新增植保无人机13架,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创新产业融合机制,提升产业延伸程度。安排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融合基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型、龙头企业融合引领示范型三种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安排了10个家庭农场,在搞好水稻适度规模种植的基础上,通过自建加工设备或采取委托加工的形式,基本转化自己生产的粮食产品;重点扶持了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业链建设中,逐步由单纯的农业生产向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的领域既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全程社会化服务,也包括产后的仓储服务、产品加工、市场销售,还探索性的开展了休闲观光、农事体验、农家餐饮等多种功能开发;扶持了一家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在稳定现有粮食加工能力的基础上,将产业向前延伸,建立大型农资市场,开展农资供应服务;融合建立富硒产业基地,保障加工原料来源。同时,进一步提升仓储服务能力。通过实施多种形式的产业融合,农业内部产业体系不断健全,农业多种功能逐步得到开发。一年来,全县有28个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实现了产品初加工和地产地销;2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17个合作社开展了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并创建了独立品牌;9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订单生产或股份合作形式联合建立了原料生产基地。与田园风光、民族特色、农耕文化相结合,新开辟乡村旅游线路3条,新建休闲观光、农事体验、农家餐饮等休闲景点11个,农业生产与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实现了深层次的融合。新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6个,服务领域涉及到农业生产、经营、加工、销售及农民生活的各个环节;农业众筹实现零的突破,“互联网+”已成为桃源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和现代农业跨越发展的全新引挚。会展农业在品牌开发、市场推介方面的作用不断显现。
创新利益连接机制,提升农民增收效应。在稳定订单生产、合作社内部统一物质供应、产品销售及技术指导等传统利益连接方式的基础上,还从三个方面创新了农民与新型经营组织的利益连接机制,农民在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增收效应得到全面提升。一是农民以信贷资金参股。枫树乡100个农户由县信用联社给每户提供信用贷款5万元,入股桃源县食健堂水稻专业合作社,进行水稻烘干、仓储、加工开发,合作社在负担全部贷款利息的基础上,承诺每年给农户的保底分红额不低于8%,由此每户每年净增收4000元以上。二是农民以项目资金参股。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30万元给桃源县大地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用于水稻标准化基地建设,其中10万元按每亩50元以股份形式量化到230个耕地原承包农户,持股农民参与年度利润分红,但不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真正实现了国家对经营主体的补助,农民也相应得到实惠。今年,入股农民户平可增收80元左右。三是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股。以桃源县兴隆米业科技开发公司为实施主体,与湖南新合作富硒水稻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建立富硒水稻基地,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50万元,其中20万元补助给公司建立基地,另30万元按每个合作社3万元的份额以股份形式量化到10个专业合作社,参与全产业链的利益分配。据初步估算,每个合作社每年可分取利润2万元以上。
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提升整体发展合力。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从三个方面加大了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资金投入。一是县级财政直接配套1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难度大、投资收益回报率低、群众投入积极性不高的项目建设补贴,如清洁工程、农业废弃物处理、生物有机肥推广、新型农机具购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二是整合国家项目资金2825万元,其中粮食产能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建设资金855万元、优质稻综合产业园建设4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0万元、其它涉农项目资金120万元,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发、品牌创建和相关奖补项目。三是鼓励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自主投入。按照延伸产业链条、完善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仓储服务、烘干设备、加工领域、休闲农业开发等领域加大资金投入,中央奖励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按一定比例进行奖补。年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投入建设资金8540万元。桃源县兴隆米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中央财政资金为引导,年内投入1780万元,完成了2栋建筑面积4988平方米粮食仓库及建筑面积6142平方米的湘西北兴农大市场,并启动了农资配送、粮食烘干、贮藏加工等系列服务。
创新试点管理机制,提升项目实施效果。为加快项目建设进程,提高项目实施效果,从四个方面创新了项目管理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水利局、工信局、环保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农机局、经管局、旅游局、商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桃源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考核验收及监管管理。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二是强化了项目督导。县农业局、财政局每月对所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现场督导,并印发了督查通报。同时,所有预拨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展,分阶段进行拨付。三是认真组织了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局、财政局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据实扣除相应的奖补资金。四是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将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项目资金同级审计。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监管,设立专门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专项资金账户,实行有计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定期向省农业委员会及省财政厅汇报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接受省级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对下拨到实施单位的奖补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设立专门帐户,支出使用情况县财政全程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