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五管齐下规范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
2017年,澧县财政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财政惠农政策,五管齐下,不断优化管理办法,使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工作跃上新的台阶。截至目前,进入财政“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项目达53项,预计全年发放惠农补贴资金超3亿元。
一是严格管理模式。纳入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的补贴项目按照“部门管理、财政审核、金融机构代发、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的模式进行管理。
二是明确发放范围。凡中央、省、市明文规定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一卡通”发放;无明文规定实行财政“一卡通”的其它惠农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相对固定的,纳入财政“一卡通”发放范围;补贴对象不固定的,由县直主管部门依程序进行发放。
三是明晰部门职责。业务主管部门、镇政府、镇站(所)、村(居)委会、财政部门、纪检监察及代发金融机构等部门,从惠农补贴对象的信息采集、张榜公示、数据录入、信息比对、审核上报,到惠农补贴资金拨付、举报受理等环节,各司其职,环环相扣。既提高了发放效率,又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财政部门开设了“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并实行“一卡通”发放管理,按“一户一卡(折)”的方式将农户的所有惠农补贴资金全部拨入该户“一卡通”账户。
五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五到户、六不准”工作纪律。“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补贴的标准和数额;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体代领补贴资金;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收费和欠款;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向农户收取补贴存折工本费。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财政惠农补贴发放规范有序,群众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