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财政资金主导投入。县财政对市县两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每年每村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对乡镇美丽乡村创建村优先安排“一事一议”将补资金,每年每村不低于1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每年每村不少于2万元。同时,整合农业、农开、国土、交通、住建、卫计、环保、水利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点村。
二是金融资金信贷投入。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信贷投入,建立农村土地、房产抵押机构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信贷投入,建立农村土地、房产抵押贷款机制。
三是社会资金开发投入。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引导每个村合理布局1个以上500亩左右的小型农业专业园区,引进和发展示范效应强、经济效益高的农业项目。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和扶持“一村一社”,鼓励工商企业、社会力量以独资、联营、股份等多种形式投入美丽乡村开发、运营,积极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技术部门领办型、资本加入型等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是农民主体投入。引导农民自主、自觉、自愿、不等不靠搞建设,使之成为建设的主体、投入的主体、享受的主体。对于一般公共配套设施,以农民投入为主,政府奖补为辅;对于产业发展,应坚持企业和农民自身投入为主,缓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