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财政局围绕“四化”促作风转变
近年来,桃源县财政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围绕“四化”促作风转变,各项工作均呈现良好态势。
一、坚持学习教育经常化。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分组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文件,使作风建设纪律规定入脑入心。结合文明创建、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等主题活动,建立廉政宣教走廊,开展家风传承活动,增强作风建设吸引力。
二、坚持制度管理规范化。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规范办公和效能建设制度,实现依制度管人,靠制度理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六大业务”、“七大步骤”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在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局面。结合“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三、坚持业务流程精细化。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制定工作规范,作为理财行政的指南。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编制权力清单,加强风险防范,形成以岗位为点,以权力运行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风险防控机制。
四、坚持纪律约束严苛化。严明上班纪律和廉政纪律,包括:严禁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和无故缺勤,严禁上班时间用电脑或手机看电影、玩游戏、炒股,严禁对交办事项推诿拖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严禁工作日饮酒等多项规定。每周安排一名局领导带班开展督查,及时点评成绩和不足,对于违反考勤纪律、不挂牌上岗、工作庸懒散、服务态度差、不清正廉洁的人和事记录在案。每两周在内网发一期督查通报。对累计通报批评达到3次以上的人员,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岗”,不享受年度绩效奖。股室内累计被通报批评5人次以上的,取消年度先进股室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