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财政四举措服务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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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年07月0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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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落实津市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产业兴城”战略部署,按照部门服务企业的工作安排,津市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四措并举服务企业发展。
建立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和建设孵化平台,促进产业长远发展;重点支持市级支柱企业进行技扩改,撬动企业投融资做大做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建立金融服务平台。安排1000万元开展企业“助保贷”,引导银行资金支持企业技扩改;安排1000万元注入津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按照“做园区的发展商和成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先锋力量”这一使命定位,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还贷、续贷、转贷提供临时性周转资金,帮助企业度过“过桥”难关,降低企业“过桥贷”融资成本,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落实政策为企业减负。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确保减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政策;协助与推动我市工业集中区成功申报企业养老保险优惠费率试点,宣传与落实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办法,为企业减轻负担。
优化财政服务企业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服务企业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分管企业股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其他局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人人有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企业股,具体负责服务企业的工作落实与协调。加强与企业的联动,部门服务企业活动开展以来,以走访、调研、宣传、慰问等形式深入企业70多人次,与企业“零距离”接触,宣传政策、排忧解难、优化服务,切实解决企业提出的涉及财政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