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财政局三举措办理建议提案
2017年,汉寿县财政局以“办理一份建议提案,赢得一份理解支持”为目标,落实办理工作“硬要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截至目前,承办的22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率100%。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拟办意见,登记造册后书面交办到具体承办股室(单位)。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办”的工作格局,对关乎民生的重点提案由单位“一把手”亲自研究答复意见、亲自走访政协委员,并由分管领导重点督办。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按照县人大、县政协要求,坚持在办理工程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办理规程,对建议、提案办理的方式、方法、程序、责任人、期限、回复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统一办结时限。在办理时限上,各承办股室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尽快研究,迅速调查处理,按期回复,原则上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在收到建议、提案后2个月内办结;统一落实专人办理。各承办股室单位都明确股长牵头负责,同时落实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工作,实行专人办理、专人负责;统一过程反馈。6月底前,承办的重点提案在拟定答复意见、正式答复政协委员前,由分管党组成员带上股室负责人上门当面征询代表意见,进行面对面沟通。正式答复代表、委员时,一律以县财政局文件函寄送代表、委员;统一质量要求。各股室单位对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研究,认真办理,力求按期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都达到100%。
三是加强交流,及时督办。加强督查督办是促进办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抓落实过程中重要的一环。要求办理建议提案采取走访见面、座谈交流、电话征询等形式与代表委员沟通,对热点难点问题回复进行具体指导、调查、承办、回复,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对于有些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受政策和县级财力的影响,无法使代表委员满意,要求积极主动宣传好有关政策,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