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五个强化”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2017年,澧县财政五个强化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年度预算与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分年度、分部门清理财政资金的结余、结转情况,对连续两年存在较大结余结转资金的部门,相应调减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实行从紧的存量资金清理政策,部门专项经费结余、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无需继续支出的资金,以及当年未分配下达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专项资金,全部收回预算形成新的财力,统筹安排使用。继续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和两个不超过的规定,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减5%。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凡属目录内的事务性管理服务,都要向社会购买,项目资金单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项,按照“以事定钱、费随事转”的原则在预算中统筹安排。对政府非部门重大专项实行细化到项的精细化预算编制,执行结果纳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
强化支出进度。采取全面清理财政专户、压缩结余结转指标、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等措施,进一步盘活和统筹使用存量财政资金,唤醒账面沉睡的财政资金,整合“碎片化”的专项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将存量资金的“好钢”用在经济发展的“刀刃”上,千方百计加快推动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尽快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税收,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建立专项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尚未分配以及尚未拨付的项目资金,按照结存额度从高到低排名,按月对支出进度实行重点监控、定期通报。对支出进度缓慢的重大工程及重要民生资金指标下达专门的催办函,对连续三个月支出进度排名后三位的单位,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门约谈。
强化财政监督。继续保持专项资金监管的高压态势,对专款专用、支出进度、投资程序、资金绩效开展全方位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及时反馈,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进一步处理。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扩大“互联网+ 监督”工作成效,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充实完善澧县民生资金公开目录,以财政资金和部门信息的大数据为支撑,整合推动人工监督与技术监督有机结合。牵头做好全县各镇街、行政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考核,细化财税收入、税收保障、依法执收、预算公开、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债务控制、预算执行、会计管理、国资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建立日常考核台账,作为各单位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镇街财政所要继续贯彻落实好《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村级会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强化财政改革。继续稳步做好镇街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稳运行、银财互联系统升级完善和镇街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快公务卡的办理速度,完善镇街公务卡系统、优化支付环境。继续推进财政专项改革,提高服务全县“五大会战”的工作能力,管好用活偿债及PPP项目财承资金,严把PPP项目筛选关口,积极对接部省财政部门,加大PPP项目推介对接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示范项目库,争取更多的奖励政策,促进政府消赤减债。财政投资评审以造价控制为切入点,着力纠正项目建设中的违反建设程序、降低质量标准、虚估工程预算等突出问题,安排专人加强对城区三改四化路段工程改造的跟踪评审,全方位服从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政府采购要突出政策功能,加快角色转换,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努力提升本地产品采购份额和效率。绩效评价要按照县政府专项纪要精神,对年初确定的11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继续跟踪问效,并依据“限时反馈整改、评议报告公开、预算安排挂钩”三个100%的要求,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债务管控。认真贯彻上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新要求,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进一步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原则上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举借新债,对借新还旧不增加债务余额的,实行“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审批”,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将债务变化情况录入债务管理系统。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等企业债务边界,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余额实行动态监控、联合监管。根据财政部及六部委关于清理规范违规融资的通知,针对现实中存在的伪政府购买服务融资和违规承诺担保的政府性融资行为,逐笔逐项的开展摸底排查,依法依规整改到位,有效规范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加。继续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按政策置换存量债务,有效化解债务风险,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