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三举措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减少机动车辆对大气的污染,有效遏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桃源县财政局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政策宣传,扎实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按照“职责明确、联合办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环保、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每项环节,加快办理淘汰手续,多方联动、齐抓共管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的开展。
二是制定激励政策。根据《常德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提前一年以上报废的黄标车车主,按照机动车车型给予差别化补贴。载货汽车:重型车辆补贴3000元/辆,中型车辆补贴2200元/辆,轻型车辆补贴1500元/辆,微型车辆补贴1000元/辆。载客汽车:大型车辆补贴3000元/辆,中型车辆补贴2200元/辆,小型车辆补贴1500元/辆,微型车辆补贴1000元/辆。轿车:1.6升以上排量车辆补贴2000元/辆,1.6升以下排量车辆补贴1000元/辆。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根据《常德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贴资金来源、职责分工。在车辆报废进入到乡镇、交警大队、环保部门审核阶段后,由财政部门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车主手中,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到位。黄标车所有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财政局将会同纪检部门、环保局、交通大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保障黄标车淘汰补贴兑付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