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五措施”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
2017年10月份以来,桃源县财政全力征缴,多措并举,确保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的顺利完成。截至2018年2月底,桃源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达82.56万人,参保率为94.2%。
一、制定目标任务。县人社局根据县公安局提供的行政区域内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户籍人口,将参保缴费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乡镇、社区(村居),明确了任务,增强了责任。
二、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村村响”、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视外桃源”微信公众号、“我的常德”手机APP、电话、短信等多种工具与渠道,形成“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言”强大立体宣传攻势,做到了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实行严格考核。桃源县城乡居民医保领导小组下发了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制定奖惩措施,设立绩效考评奖分,并评比先进单位10名,以此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
四、给予经费保障。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县财政预算安排乡镇筹资专项工作经费249万元,保证了乡镇参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强力督导落实。为确保医保缴费应收尽收,由县人社局牵头,经办机构参与,分成两个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对参保工作进行了为期7天的专项督导;县政府办成立一个督导组对个别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了重点督办和催缴。通过强化督导催缴,有力地促进了参保筹资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