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突出“五有”
近日,津市市财政局印发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着力从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点评、绩效应用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体系,确保“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落地生根,确保预算资金的每一分钱都是真办事、办真事。
一是绩效目标有层次。对全市103个预算单位全面实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对本级30万以上、上级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要求具体、可衡量、可实现,做到“横向有边,纵向有底”。绩效目标由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实行初审,绩效股实行终审,一经确定的绩效目标不得随意变更,将作为本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和来年重点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绩效监控有突破。在2018年开展绩效监控试运行后,2019年,将对12个本级财政安排资金项目开展运行监控管理,分别于6月底、10月底和12月20日展开三轮监控,由绩效股联合业务股室展开监控,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及单位目标的实现情况全面监控,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绩效评价有互动。预算单位对本单位整体预算执行与重点项目进行自我评价,财政部门在此基础上与第三方机构抽取单位进行第三方评价,重点评价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以及预算单位自评的合理性。把绩效自评与第三方评价工作相结合,提高绩效评价管理业务指导,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
四是绩效点评有重点。2019年,将首次组织人大、政协绩效点评会。选取一部分资金额较大、关注度较高的民生资金绩效报告,提请市人大、市政协组织召开绩效评价点评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点评,点评结果将原汁原味反馈给预算单位,作为绩效整改工作的依据。同时,将点评意见写进全年绩效报告之中,向社会公告公开,提高全社会对财政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是绩效应用有亮点。进一步拓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范围,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结合、与绩效考核挂钩、与绩效问责同步的工作机制。强化绩效报告公开,加强预算绩效工作的宣传引导,强化考核问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理念,从而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