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财政“四举措”助推海绵城市建设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9年10月30日 16:56 【字体:

  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城市,提升城市发展后劲,津市市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坚持走生态绿色发展道路,打造会呼吸的海绵城市。津市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多渠道筹措资金、全方位强化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保障加快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做到了“小雨不湿鞋、中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提升了城市环境生态美、市民生活幸福感。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拓宽筹资渠道。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三年来,共完成投资15.2亿元。预算内城建资金优先安排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积极申报上级专项及奖补资金,并严格专款专用。拓宽筹资渠道,有效利用PPP项目等合规筹资方式,完成多方投资6.17亿元,保障建设资金。广纳社会资本,引进北控水务等参与海绵项目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总投资3.33亿元,其中政府直接投入仅0.33亿元,并签订后续投资协议,保障后续建设需要。通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二是强化项目监管,严格工程验收。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档立库,明确参与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责任,竣工项目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保障工程质量。聘请第三方评审中介造价咨询机构,由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审核数据,出具结算评审报告,确保验收客观准确。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在项目资金按程序、按用途规范使用的前提下,严格按办结时限,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保障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各类专项资金指标及时上线,依托高效便捷的网上支付平台,针对每笔支付款项,业务股室进行资金计划初审,依据项目预结算评审报告及相关资料,严格按进度支付资金。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提升使用效益。由财政绩效评价股牵头组织,对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绩效评价。联合业务主管股室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从源头审核开始把关;财政集中支付严格审核指标计划与项目建设内容一致性,把好“专款专用”资金出口关;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下一年度的资金支持额度。通过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



津市财政“四举措”助推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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