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津市财政“五抓”举措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
1.抓制度建设。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2006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整合涉农资金统筹使用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2018年又出台了《津市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为确保整合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发改、住建、国土、环保、交通及农口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前称“整合办”,现在叫“统筹办”,从财政、发改、住建、农业、水务部门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市涉农资金整合的统筹规划、打捆申报、集中投放、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执行整合方案、落实整合要求。办公地点设财政局,由常务副市长兼办公室主任。
2.抓规划引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思路,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聚集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规划”包括全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长远规划、五年计划、三年计划和年度规划,2018年起,主要是乡村振兴规划、脱贫攻坚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规划根据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走向,结合本市实际,由发改局牵头组织,各部门共同编制,然后提交给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制定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统筹办”根据审定的规划确定整合目标,并分年度制定出实施方案。凡没有纳入统一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审批、不投放资金。
3.抓资金整合。除了救灾、抢险资金、国家规定补贴到农民个人的资金和极个别特殊用途资金外,所有涉农资金一律进行整合后集中投入到规划的项目区使用,不下“毛毛雨”、不撒“胡椒面”。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纳入整合的项目清单,然后由“统筹办”监督相关部门在规划区实施项目,资金需要集中使用的,由市财政局开具预算支出指标追加追减通知单,确保统筹整合的资金及时到位。按拟定的方案,2019年至2021年规划统筹整合的项目资金3.29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亿元、人居环境整治1.3亿元、产业发展1亿元。2019年计划统筹整合资金12500万元,目前已到位12490万元。
4.抓整体联动。一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并不是让各职能部门与项目脱钩“靠边站”,而是严格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虽然是按整合要求集中投入,但项目完成后的成绩仍然归各职能部门,这样就充分调动了各职能部门争取项目、管理项目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就是以财政投入为杠杆,撬动、激活其它投入因素,形成合力。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就带动农民自主投入3000多万元。农村“断头路”建设,本级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500万元,带动社会捐助和农民自主投入每年都在1300万元以上,使财政投入效应放大了近2倍。三是充分发挥“产业链”的拉动作用。就是以整合的项目为依托,按照“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产业化。如藠果产业,由于种植基地的稳定发展,吸引台商和本地商人联合成立了“湖南台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在高新区建起了8000吨精加工生产线、在白衣镇建起了5000吨粗加工生产线,并以每斤1.2元的保底价与农民签订了1.5万亩订购藠果合同,农户每亩产值可达8000元左右,远高于种植水稻棉花每亩1100元左右。油茶产业引来了深圳常德商会常务副会长田海林投资兴办“湖南润农生态茶油公司”,形成了年产2万吨茶油的物理冷压榨生产线,并在津市及周边区县新造优质油茶基地2万亩。
5.抓审核把关。一是严把项目立项关。由各涉农部门根据行业实际和发展规划,建立部门项目储备库;“统筹办”根据各部门的规划,编制出全市涉农资金投入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建立全市项目信息库;所有申报的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上报,凡没有纳入信息库的项目,一律不申报、不投资。二是严把项目实施关。项目实施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坐一桌席”的原则,由各项目主管单位在“统筹办”统一规划的项目区进行,任何单位不得偏离整合规划擅自将项目挪位。项目施工单位的确定,一律实行统一招标。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实行项目监理制,由“统筹办”聘请专业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同步监督;大力引入群众监督机制,在项目区选派群众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着力强化日常监管责任,“统筹办”明确2人专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管,常年深入项目区查看质量,发现问题责成立即返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四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凡纳入统筹的财政资金,一律实行打捆存放、直接支付。就是说,不论来自于哪个渠道的统筹资金,一律集中到“统筹办”设立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户,由“统筹办”统一管理;资金的拨付由项目责任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和质量核定,经“统筹办”相关人员审查后直接支付给受款人,不通过其它中间环节。不是整合规划区内的项目,一律不付款;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等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一律不付款;未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查认可的项目,一律不付款;工程质量和进度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付款。五是严把管护责任关。为防止一些工程项目前建后弃,验收合格后,由审计部门、投资评审机构进行审计、评审,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相应建立工程管护责任制、签订工程管护责任状。“统筹办”还要不定期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管护责任不到位的,除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一定处罚,还要在项目区公开曝光,让其成为群众心中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