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政:“四求工作法”管好政府投资“钱袋子”
澧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2006年成立以来,始终把公共财政利益摆在第一位,创新“四求工作法”,评审覆盖面、公信力、权威性稳步提升。近三年共完成评审项目2084个,综合审减率20.14%,节约财政资金22.8亿元,切实助力管好政府投资“钱袋子”。
评审人员管理求“廉”
以制度管事。县政府出台《澧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明确评审工作机制,详细规定评审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职责权限和纪律监督等内容。
以制度管权。制定财政投资评审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实行中介机构初审、专业人员初步复审、项目负责人定案复审、主任终审的“四审制”,确保评审各环节责任权限无缝衔接、相互制约。
以制度管人。按照“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的原则管理聘用技术人员,推行薪酬与绩效挂钩。
评审项目变更求“严”
严格预算编制。预算评审时必须提供完善的施工图纸,严格按图审量,精准预算,不多计,不漏计,不掉项,要求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完整、准确,不设暂列金。
严格变更控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办法,严格界定了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允许变更的情形和原则、工作程序、需报送的资料以及各方监督职责。
严格责任追究。存在履职履责不到位情形的,对项目单位及各监管单位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纪律和法律责任,相应取消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和中介机构3年内参与本县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格。
评审造价结论求“准”
把好计算准确关。严格考核中介机构和评审人员的评审误差率,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评审质量,如复审误差率达到5%将不再计算绩效工资。
把好材料价格关。在执行市建设主管部门材料合理发布价基础上,对于没有发布价的重点材料或者特殊材料,实行网上询价和实地询价相结合,对于实际价格差异较大的材料,县评审中心据实发布材料价格。
把好项目验收关。严格制定现场踏勘方案,认真查验工程量、使用的材料的规格、设备的型号,对隐蔽工程开仓查验,现场踏勘记录表,由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评审服务时效求“快”
资料送审一次告知。细化评审资料报送清单,明确评审资料报送要求,项目送审时需完善送审单,将完整报送送审资料之日作为评审工作起点,并签定项目管理责任书。
评审结论限时办结。按工程项目造价分别承诺办结时限,同时对中介机构和评审中心人员在各个评审环节的工作时间予以明确,对县重点项目会采取分专业集中力量提速完成。
施工过程全程跟踪。对所有工程项目建立动态监管台账,主动对接建设单位,做好全过程跟踪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出办理结算的通知,及时办理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