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近年来,澧县按照“立足产业、突出特色、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思路,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规范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成效明显。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建立农业农村、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等19个县直单位参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澧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创建;分类推进专业合作社改造提升工程,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创新发展和规范化建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乡村振兴办公室;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及全县19个镇(街)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导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发展指导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在县农经站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出台《澧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建立县、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通覆盖全县的农村土地信息网络系统及土地承包信息库,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指导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代表、管理人员业务教育培训,重点指导按章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资产收益、财务账目管理等制度,县财政不定期配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按照“筛选扶持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清理整顿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督促“空壳社”及时依法注销;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模式,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或以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等成立主体,实现增资扩股,壮大发展规模;抓好家庭农场监测,每月定期收集监测对象生产经营情况,每年对其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一次核定。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县本级安排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重点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倾斜,以“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锦绣千村等企业为依托,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水稻产业园。整合农业农村、水利等涉农项目资金3000万元,通过引进优果联、百果园等大型企业,稳步推进“阳光玫瑰”智慧葡萄示范园和葡萄科技展示中心建设。安排专项奖励资金80万元,用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比三看”竞赛活动,年底被评为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养大户、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每个奖励2万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运行机制,大力争取省农担公司支持,为“三农”产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有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目前,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6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家,省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40家,县级示范社9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