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四举措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发展,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常德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节约财政资金。2022年明确要求分类分档实行全额保障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转保障支出标准原则上按上年预算的10%压减;事业运行类项目经费原则上按上年预算的10%压减;事业发展类项目经费除政策性配套、涉及补助补贴到人的民生民本支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明确的支出外,其余需继续安排的项目支出原则上按上年预算的20%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原则上按上年预算数控制,2022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下降26%。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年度执行中确有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优先使用相关专项预留应急资金,专项预留应急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不得申请追加预算;当年不能形成实际支出的,原则上纳入下年预算安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预算执行进度原则上要与序时进度匹配,当年9月份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按比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并相应调减下年度预算安排。
三是加大盘活资金力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清理回收政策,基本支出、事业运行类支出等工作性经费年底未使用完毕的一律收回财政;项目支出原则上只能根据进度需要结转一年使用,到期未使用完毕的一律收回财政,后续项目资金缺口财政不再安排,由单位自筹解决。2022年收回资金近0.5亿元,压减盘活资金优先用于三保、六大专项行动等重点领域支出。
四是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全面贯彻零基预算理念,预算安排优先保障干部职工政策性待遇、单位运转、基本民生、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支出未保障到位的,原则上不得新增安排其他事业发展支出。优化竞争性领域支持政策,鼓励以结果为导向,根据市场主体资金投入、项目进度、经济贡献、研发成果等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后补助”。积极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担保补贴、风险补偿等间接支持方式,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工具组合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