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财政:发挥采购政策功能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津市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职能,有效降低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极大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跃度大幅提升。
一是全面电子化建设,推行“数字采购”。全面落实“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政采云”平台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实现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提供、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等流程网上全覆盖,采购流程高效便捷,采购价格规范透明,截至目前,津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累计完成交易额2.06亿元,累计完成交易笔数9599笔。
二是规范意向公开,打造“阳光采购”。深入贯彻《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督促全市政府采购项目至少提前30天,通过公开渠道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信息,为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充分做好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充足准备时间,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2022年上半年累计公开采购意向47条。
三是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扶贫采购”。将政府采购与消费扶贫、乡村振兴有效结合,积极营造广泛参与消费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要求有食堂的预算单位10%以上的食材采购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严格督促采购单位利用公用支出积极采购农副产品,鼓励各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2022年全市预算单位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拟预留采购总额143.84万元。
四是优化采购职能,建设“惠企采购”。以政府采购为重要抓手,精准对接中小企业需求,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要求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贯彻落实对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助力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