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财政:强化四举措 打造廉洁评审
近年来,鼎城区评审中心始终围绕秉公执业,紧扣评审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堵塞漏洞,预防腐败,打造公平、廉洁评审形象。近三年来平均每年受理评审项目约400个,送审金额约12亿元,净审减金额约2.5亿元,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严格执行制度,预防制度方面的漏洞
评审中心完善一系列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和评审各类工程。特别是评审项目采取“里三审,推行“外三审”。评审中心内部实行“里三审”,即初审、复审、组长(项目负责人)审查;“外三审”为建设单位初审、评审中心复审、审计部门审查。做到各评审环节既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又相互监督,保证评审规范有序,精细化管理,有效预防制度方面的漏洞。
二、推行项目摇号,增强项目安排环节的公平
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现有评审介机构21家,其主要工作是受评审中心委任对工程项目预、结算进行初审,其业务安排由评审中心确定。以前,评审中心按周边区县惯例均采用以指派为主,竞争为辅的方式安排业务,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与随意性。今年7月,区评审中心全面推行摇号制度,除个别应急项目外,均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委任机构。为确保公开、公平、公证,评审中心通过网络全程不间断录取摇号视频,邀请纪检部门监督,并当场公布结果。通过项目摇号,极大地增强了项目安排方面的公正、公平性。
三、开展部门联动,减少隐蔽工程领域的质疑
隐蔽工程是财政评审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也是个别施工方打歪主意,动小心思的“乐土”,为确保对隐蔽工程结算评审的准确性,评审中心采取多部门联动,共同核准的方式。与区住建局区、监管办、区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等建立了联动机制,对隐蔽工程的真实性进行核准,对影响资料存在质疑的项目,还会邀请多部门共同参与现场调查与取样。联动机制可以整合资源、减少主观误判,助推阳光评审和廉洁评审。
四、加强中介管理,强化项目初审过程的约束
一是加强监督。原则上实行初复审分离,评审中心对初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勘查现场、对审环节必须有评审中心工程师参与;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不得单独与被评审单位接触,如有需要,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并参与;评审过程中接受补充资料、更换送审资料由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受理。为了约束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在签订合同时,均缴纳了两万元的廉洁保证金。发现1次甲方扣减廉政保证金(视同违约金)0.5万元,取消其第一次违规项目评审人员参与本轮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资格;发现2次,甲方扣减廉政保证金(视同违约金)1万元,取消其第二次违规项目评审人员参与本轮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资格;发现3次及以上,扣除其所缴纳的全部廉政保证金。二是严格考核。对初审机构实行项目考核与年度考核相合的原则,严格兑现处罚约定。复核时发现初审存在明显的失误或复核审减率在中标承诺复审率以上的,每超过1%扣减该项目评审费用的10%,复核审减率超过5%的不付评审费用。初审机构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评审任务,每拖延1天扣减3%的评审服务费,扣完为止。按年度考核结果,实行末位淘汰,最后一名不再参与下一年项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