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政:过渡期管理出实招,乡村振兴绘蓝图
自2021年起,党中央立足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历史新起点,设立五年过渡期,擘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宏伟蓝图。四年来,澧县财政局切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行业主体职责,凝聚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合力,助推全县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策谋篇建制度。为深入剖析政策内涵,精准把握讲话精神实质,县财政局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作为核心任务,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确保政策落地。一是深化政策学习。县财政局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中央及省市精神,确保方向精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澧县乡村振兴财政支撑实施方案》(澧财发【2021】16号)、《澧县财政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澧县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和资金管理。三是规范资金监管。先后印发《澧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并于进一步明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报账凭据的通知》(澧财发【2022】45号),形成覆盖资金使用全链条的制度框架,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优化结构稳支出。为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澧县财政局在面对财力紧张的现状下,通过挖潜增收、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等多种方式增强保障能力,千方百计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一是加大县级投入力度。2021年-2024年县财政本级预算安排项目和产业专项资金共8863万元,确保了过渡期内县本级安排的衔接资金稳中有增;二是提升农林水支出效能。农林水支出从2021年的7.22万元增至2024年的12.78万元,年均增幅超15%,且2024年农林水支出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三是推动土地收入(收益)反哺农业农村,2021-2024年来严格执行土地收入(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求,2024年占比达到27.76%,远高于要求比例。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支出进度通报机制,抓好支出执行进度,2022-2024年中央资金、四级资金分配率全部达到100%,2024年中央资金支付率达到100%,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
协作整改提质效。为推动整体目标完成注入强劲动能,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系统性风险,县财政局多措并举保障财政衔接资金运行安全、规范、高效。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与县乡振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积极对接,及时拨付各级财政衔接资金,联合对19个镇街及11个行业部门的项目入库、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工作成效及落实情况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聚焦问题整改攻坚。针对中央及省市考核反馈问题,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问题整改方案,排查风险点,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坚持“资金使用到哪里、制度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全面推行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制度,聘请第三方对财政衔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升资金管理质效。
驻村帮扶履职责。为持续筑牢脱贫攻坚根基、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步伐,澧县财政局以驻村帮扶为重要抓手,通过“七访十问”扎实履行帮扶责任。一方面落实下村入户制度。县财政局按照乡村振兴部门要求,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监测户、局机关其他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走访脱贫户,开展收入摸排核算等工作,同时就“七访十问”内容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对走访调查出来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另一方面强化产业扶持。以产业兴旺为重要前提,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切实履行行业帮扶责任。县财政局帮扶码头铺镇龙洞峪村、昌家村、火连坡镇双溪村、澧西街道石塘堰村等发展壮大了葡萄、中药材、茶叶、蜂蜜等扶贫产业,为脱贫户和全体村民稳定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