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18亿财政资金大写民生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3月08日 08:24 【字体:

  3月5日,从郴州市财政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2012年,该市本级预算安排18亿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医、食、住、学等民生保障工程,全市财政六成以上新增支出将全部用于民生领域,比上年增加43462万元,增长31.28%。其中,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安排50408万元、18817万元、3050万元、1454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1.25%、31.44%、98.05%、26.71%。

  财,民之所向,政之本也。近年来,该市积极秉承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科学理财理念,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促经济发展”工作思路,把加快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以推进“民生100工程”为抓手,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全民,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硕果。近两年,全市教育支出累计完成70.4亿元,年均递增21.61%。共投入资金2.5亿元完成262所学校、7.3万平方米校舍安全改造任务;落实3亿元资金支持219个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下达中央奖励资金670万元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筹集城区义务教育扩容建设资金1.4亿元,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2.78万个;对5.6万名农村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费4809万元,受益面高达32.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补助标准逐年提升,从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再从120元提高到200元;筹资8000多万元对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住院医药费个人自付比例封顶制度,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02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负担得到切实有效减轻。

  积极支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两年来,累计拨付就业补助资金5.1亿元,提供小额贷款担保2.3亿元,重点加大了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创业就业扶持力度;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9.4亿元,支持廉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让贫者有其居;下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金1.5亿元,发放低保家庭临时物价补贴307万元,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7 亿元,中心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月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260元和100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148元,切实做到了老有所依。

  今年,该市将进一步扩大高龄补贴和社会福利受益面,市财政拟安排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补贴162万元,拟安排800万元支持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提标和资助企业生活困难的军转干部,拟安排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配套资金105万元,确保集中和分散抚养孤儿每月基本生活费不低于1000元和600元。拟安排887万元用于文化惠民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敬老院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事业配套,拟安排1712万元支持农村水利、道路、危房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拟安排1403万元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届时,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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