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财政局六大举措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3月12日 09:16 【字体:

  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和国家惠民政策的推行,对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越来越多,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越来越广,难度越来越大。安仁县财政局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积极进行探索,采取扎实措施,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到位。

  一是从制度上进行规范。成立财政监督检查局,及时出台新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从拨付程序上进行改革。首先是改无序申报为按计划申报。各项目实施单位年初编制本年度专项资金实施计划。其次是改单次审批为分层审批。财政业务股室对用款计划进行初审,分管领导、财政监督局局长审核,预算股核对汇总再交局长审批。

  三是从项目上加强管理。建立项目库,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各部门于预算年度开始前制订本部门的专项项目资金计划,经分管县领导审签后,交由财政部门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

  四是从项目资金监控平台上加强监管。由财政局信息股牵头建立与维护、业务股室负责项目资金的立项依据的录入及更新、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映;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项目资金的预结算评审结论的资料的录入;监督检查局负责项目施工进度及项目实施单位管理情况的录入;绩效评价股负责项目取得的效益进行录入。

  五是从结余进行统筹。项目竣工决(结)算后,上级专项资金有结余的,除省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属省级财政资金的不需要上缴,留归本级财政部门,可用作本级财政项目配套资金;县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由县财政部门统筹调整,不再结转下年度使用。

  六是从资金作用加强监督。积极推进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每年选择2-3个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由相关机构或直接组织专家实施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以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按排的依据;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升格监督检查机构,成立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充实人员力量,每年选择一批重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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