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监管
汝城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规范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健康、稳定发展。
一、 依法保障教育投入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优先保证教育经费的足额到位,切实做到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的要求。2011年,汝城县财政性教育支出38109万元,比上年增长35.07%,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为32.69%;财政预算按照上级要求和法律规定确保教育支出法定增长到位。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总额1369万元,其中66%用于教育,确保了新增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比例高于25%,上级安排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和专项经费全部拨付到位用于教育。继续巩固以县为主的教师工资和补贴发放机制,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全部纳入县财政保障范畴,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绩效工工资改革,确保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达补助学生家长的账户。
二、 加强教育经费监管
建立和健全了全县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学校各项收支都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设立了教育资金专户,将所有教育经费归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学校预算编制工作,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学校对单位上年实际支出情况和本年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处理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对预算执行情况好的学校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不按要求编制和管理预算的学校予以批评教育。
三、合理调整学校布局
针对农村中小学分散办学、学校规模小,而城区扩容提质建设速度不断加快的现状,组织人员对全县学校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制定中长期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将从中央、省、市争取的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全部捆绑使用,用于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农村,重点投入中心学校、中学和比较集中的片小、联小建设,通过撤销、合并规模小、效益低的乡镇初中、村级小学及教学点,使全县农村中小学初步实现了规模办学;在城区,按照“够用、适用、方便”的原则,集中财力、集中建设,加快了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和提质扩容建设,极大地缓解了城区学生就学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