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煤炭税费征管亮“科技新招”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4月10日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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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矿产行业税费征管、治超治限、安全生产监管,推进科技治税、治超、治矿,2012年5月30日前,永兴县将在全县范围内推行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治超治限)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全县矿山企业、验票站点、治超站点全部纳入信息化征收管理,并改“半吨制”征收为“10公斤制”征收,确保煤炭税费“颗粒归仓”。
信息化管理系统规定,所有煤矿企业、站内煤坪企业业主与县矿征办签订信息化管理系统协议书,按规定办理“企业管理卡”、购买“电子煤票”经营销售煤炭;所有货运车辆车主按规定办理“车辆准运卡”,安装“车辆身份狗”营运煤炭;煤税验票站和治超站点对无“车辆准运卡”偷逃税费的车辆不予放行,车辆超载不能通过系统刷卡通行的,必须卸载达标后才能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