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对房地产税费实行一体化征收管理
为提高房地产业税费征管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防止税费流失,桂阳县今年推行了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办法,实行“三个统一”:
一是统一工作机构,实行“一站式”办公:设立桂阳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整合房地产各职能部门审批、征税、收费、开票、办证、稽查等行政管理职能,在一体化中心设立县财政、国土、规划、住建、房管、国税、地税、城管、人防、经信、物价等11个办事窗口,具体负责业务受理、税费计算征缴和证件制作工作。通过集中办公,达到降低税费征收成本、推进透明行政、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
二是统一税费项目标准,实行“一站式”征管:凡涉及土地、房产领域开发、交易和办证等各环节的所有税费一律纳入一体化中心征管,按照《桂阳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标准执行,重点建设项目税费以县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和县委办、县政府办批复文件为准。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时的计税和计费价格以实际价格为准,当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时,由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但不低于县政府发布的最低计税价格。
三是统一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利用内部循环表对土地征用报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转让、规划许可、建筑许可、竣工验收、增量房销售办证、存量房交易办证等8个环节在一体化中心内部进行联审联批。税费由各执收单位计算,一体化中心负责审核把关、税费征缴及发证,以证管税费,先税费后办证,做到环环相扣,实现税费间的一体化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