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资金管理规范化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4月17日 16:16 【字体:

  近年来,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逐步增加,汝城县将出让收入和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规范,使土地开发利用形成了良好循环,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民生工程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一、组建机构,不断深化土地出让收入和使用管理。该县于2007年5月成立了汝城县国土矿产资源收入管理办公室,并从国土资源局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协助工作,由县财政局管理。主要职责: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拟定全县土地开发利用计划;制定国土资源收益分配方案;拟定国土资源收支与核算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日常管理及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及土地开发支出等。收入管理办自成立以来,按照“立足长远、逐步推进、有的放矢”的原则,采取定目标、定任务的办法,结合奖罚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储备土地2000多亩,改造大坪、井坡等乡镇基本农田5万余亩,区域生产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

  二、完善制度,推进土地出让收入和使用管理规范化。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及重要性,不仅要求我们对土地开发要加大投入,更甚的是要求我们要管好土地开发的每一笔资金、每一个项目,加强有效监督,最大限度的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国土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最终是靠制度的完善来实现的。为此该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包括《汝城县国土资源收支与核算管理办法》、《汝城县国土资源收益分配方案》、《汝城县土地开发实施方案》及《汝城县土地储备工作经费与奖励管理办法》等,对土地开发主体、出让程序、收支管理、收益分配、财务核算、奖罚措施、检查监督、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从而使国土资金管理监督有章可循、不断深化,为实现国土资金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基础。

  三、强化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一是建立专帐,全面监管。设立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核算专帐,并由土地矿产收入管理办公室指定人员核算土地出让业务;二是加强检查,动态监督。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土地出让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出让收入和使用管理实行动态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三是制度创新,广泛监督。在出让大宗土地时(面积2万㎡以上),尤其是招、拍、挂环节,邀请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同时还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进行监管,创新专项资金监管机制,使监管更加广泛,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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