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启动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6月08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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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永兴县决定于今年7月1日起启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这是该县实施的又一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县凡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其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