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7月05日 10:06 【字体:

  近日,为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力度,汝城县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此次提标后,该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由2011年的240元提高到27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比2011年提高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由2011年1200元提高到1440元,其中一类、二类、三类保障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元,分别达到120元、100元、70元。同时,为切实抓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标扩面工作,该县还提高了低保对象中的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保障标准,两类对象在享受原类别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该县此次提标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并予以补发。


汝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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