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成效明显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7月16日 09:00 【字体:

  在房地产业受“限价、限购、限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消费者持币观望、库存量持续增加的不利条件下,该县创新财税征管机制,推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办法,采取了“四个严格”的有效措施,效果显著。今年上半年,该县征收房地产税费1835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650万元,同比增加50%,预计全年可实现税收8000万元。

  一是严格审批流程,实行“先税费,后办证”制度。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房屋产权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全部纳入一体化中心统一办理,同时实行电脑开票,切实做到以票控税、以票控费、以票控证。

  二是严格按照核定标准征收。凡涉及土地、建筑及其交易、办证等各环节的税费征收,一律按照《桂阳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执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时的计税费价格以实际价格为准,当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时,由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但不低于县政府发布的最低计税价格。

  三是严格减免程序。县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减免项目,凭会议纪要由一体化中心按程序减免。取消房地产商住房重点项目,实行“一个标准征收、一个减免政策”。

  四是严格票证管理,严禁税前发证、费前发证。房地产从土地征用至产权办理共划分为八个环节,每个环节一张内部循环表,每张内部循环表对应相关证件。申请人凭审批的内部循环表和税费缴讫凭据到相关部门制证,部门制好证件后交综合管理窗口审核发放,综合管理窗口对各种证书的发放建立台帐,统一发放证件。


桂阳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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