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筑巢引凤 承接产业转移增财力
近年来,为加大产业转移承接能力,促进工业发展,嘉禾县筑巢引凤,快速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2009年来,该县建成标准化厂房20.7万平方米,发放奖励资金1219.35万元,扶持奖励规模以上企业52家。为引进企业入驻园区,除大力招商引资外,该县做好把标准化厂房建设作为“引凤入巢”的重中之重。
一是科学规划,助推企业集群发展。坚持标准厂房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的原则,突出重点统一规划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目前,该县95%的标准厂房集中在铸造产业,100%的标准厂房集中在“一园五区”。
二是优化政策环境,提升园区吸引力。制定出台了《嘉禾县关于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快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一园五区”新建标准厂房根据不同标准按90、80、70、60、5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同时,对前来投资的客商郑重承诺:凡是沿海地区都有的政策,嘉禾全面对接;凡是企业在沿海地区能够享受的服务,嘉禾尽力提供。对入驻企业办理的各项手续,除必须上缴中央省市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费用。
三是严格兑现奖励,加快园区建设。为鼓励企业入驻园区并早完工、早投产,该县标准化厂房建设按区域和工程进展分别进行奖励。对在2009年8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完工的园区厂房,给予9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奖励,“五区”厂房按70元/平方米、6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2010年、2011年对在5月31日前和11月30日前完工的园区标准化厂房给予70元/平方米、60元/平方米奖励,对“五区”厂房按50元/平方米、4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2011年“五区”标准提为6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2012年,为防止建厂圈地骗补贴现象的发生,鼓励企业投厂创税,该县标准厂房奖励分批进行,即:建设完工奖励50%,投厂后奖励50%,加大了财政资金的引导效用。
标准化厂房奖励政策实施以来,该县“一园五区”规模以上企业达96家,并且以10户以上的速度逐年递增。2011年 “一园五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79.7亿元,占全县规模工业产值的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