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财政局五措施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8月28日 10:49 【字体:

  2012年全县上半年安仁县共实行政府采购444次,完成预算采购资金3940万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3108万元,节约资金832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0%,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覆盖面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率均达100%。

  一是严把采购计划审批关。对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认真审查采购项目是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存在“化整为零”逃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情况,是否有先斩后奏行为,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或退回。

  二是严把采购信息公开关。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把代理机构选择关。加强对社会代理机构的资格审查,对不具备代理条件的代理机构一律不许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强化备案内容,要求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中对招标文件、评标专家需求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情况反馈表、评审报告、采购合同等按法律规定进行备案。

  四是严把评标现场监督关。对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每次开标时,都派专人到开标现场,加强评审现场封闭管理,监督开标程序、评委组成、评标过程是否公正公平,监督招标结果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采购人的要求,从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

  五是严把采购资金支付关。对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审核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评标报告等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凭项目审计结论开具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通知书和合同确认函,确保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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