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大力度提高村级组织经费和村干部待遇标准
日前,汝城县出台了《关于调整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就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度提高村级组织经费和村干部待遇标准进行了明确,为使村级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一、提高村级办公经费县财政补助标准。县财政增加村级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一类村年增加3700元,二类村年增加4200元,三类村年增加5100元,四类村年增加6800元。调整后的标准为:一类村每年补助14500元,二类村每年补助16200元,三类村每年补助19500元,四类村每年补助21200元。
二、提高村主干县财政统发误工补助标准。调整后村主干补助标准为:调整后村主干补助标准为:一类村村党支部书记400元/月,村委会主任375元/月,其他村主干350元/月,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438元/月;二类村村党支部书记425元/月,村委会主任394元/月,其他村主干369元/月,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463元/月;三、四类村村党支部书记450元/月,村委会主任419元/月,其它村主干394元/月,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488元/月。
三、提高离职村主干生活补助标准。对领取生活补助条件的离职村干,连续或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会计)和计生专干职务的离职村主干,根据任职年限,分别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6元-24元,调整后每年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81-131元。
四、调整后的村级办公经费、村主干基本工资、离职村主干生活补助的发放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据统计,此次调整后,汝城县安排全县村级组织经费和村干部待遇的财政预算将达到1240万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村级办公经费、村主干误工补助和离职村主干生活补助分别平均增长36%、25%、25%。